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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不遵守承诺,落榜考生打赢官司获赔7000元

http://www.qxw114.com      2005-11-17      民生通道      

    本报记者陈晓报道参加了“包您过关班”的培训,考试依然名落孙山。南京一司法考试学员将北京某培训学校告上法庭。目前,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判决某培训学校退还学员7000元学费。

  市民石先生去年备考了当年的司法考试。4月份,他收到北京一家司考培训机构发出的《招生简章》。上面说其开办的辅导班能够包过司法考试,费用是1.1万元。培训机构同时承诺:“不过关,全额退学费(不含资料费)”。一心想通过司法考试的石先生决定试试看。

  石先生于5月中旬向该学校汇款1000元,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入学测试。通过后培训学校向石先生发送了入学通知。石先生交纳了余款后,于7月抵京,参加了为期45天的脱产培训。

  去年12月,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石先生的成绩为258分,没有通过。按照培训学校“包您过关,成绩公布未过关者一个月内退学费7000元”的承诺,该学校应在2005年1月5日前退还石先生的全部学费。石先生多次跟学校联系退款一事,对方都没有回应。石先生认为培训学校不遵守承诺,属于欺诈,将其告到北京丰台区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学费1.1万元,以及各种损失近2万元。

  学校认为自己并未违约,之所以未能退还学费,只是因为石先生未与被告学校签订包您过关协议,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即使签订协议,石先生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商谈赔偿事宜。因此石先生有过错在先,学校不承担责任。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虽然石先生与学校未签订书面培训合同,但石先生向该学校交纳了学费,该学校对其进行了培训。因此,双方之间的培训合同已经成立且有效。虽然学校承诺“包您过关,否则退款”,但是应理解为已经向石先生说明,可能通过司法考试,也可能没有通过司法考试的结果,及对未通过者应承担的责任,因此学校不存在欺诈。因石先生未通过司法考试,故该学校应返还其学费7000元。其他损失及可得利益,没有法律依据,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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