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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做好2008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http://www.qxw114.com      2008-3-21      华禹教育网      

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做好2008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西交研[2008]14号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08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基本要求

  1、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见附件1。

  2、符合国家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复试分数线见附件中的备注栏。

  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测试、综合面试等,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30%-50%)及复试内容在复试成绩中所占比例,由各学院自定。

  二、复试工作

  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环节,各学院要在认真总结往年复试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公开复试办法,积极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方式,确保复试工作更加科学,使其对选拔合格人才真正起到积极作用。

  1、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内容、复试办法等,并按系或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不得少于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

  2、各学院将上述复试事项确定后,应及时在本学院网页公布,同时将复试具体时间、地点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准确的通知到考生本人;

  3、对于上线考生较多的学院,应严格按照招生人数的120%确定复试人员范围。强军、单考考生达到学校基本复试线者直接进入复试,转专业的考生应在该专业进行复试,校内调剂的考生也应在调剂专业进行复试;

  4、生源有缺口的学院,可从其它学院相应学科门类调剂生源,并且与报考本院第一志愿的考生按照1:1.2的比例一同参加复试。

  5、复试前,学院根据复试名单、信息库等,委派专人再次核查考生的相关报名材料是否合格(应届生为学生证、准考证,往届生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并在资格复审表上签字。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6、凡参加学校综合能力、英语听力、心理测试统一命题考试的学院,须在同一时间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见八),其考试和阅卷工作由学院组织进行。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学院录取时参考,其余部分所占复试成绩比例由学院自行确定。

  7、专业加试科目应严格按08年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进行考试,综合面试内容和形式(含英语口试、实践环节考核等)由各学院自定,每位考生20分钟,面试情况要有记录,并责成专人保管有关资料。

  8、复试中,所有由学院自行命制的试题(含面试题目)及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要参照研究生院有关初试自命题管理规定实施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9、复试成绩(含综合能力笔试、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测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须填在《复试情况表》上和“够线人员名单”上。

  10、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要加强对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和基本技能的考核,全校按照招生目录要求统一对其加试两门基础课程。

  11、推荐免试生、保返生的复试、接收工作已经完毕,本次不再进行复试,直接录取。

  三、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人才。

  2、各学院严格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考生(包含统考生、免试生、单考生、保返生、MBA考生)名单进行录取,录取人数不得突破学校下达的录取计划。

  3、录取时应综合考虑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50%-70%,其余为复试成绩,按总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录取。

  4、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即复试成绩必须合格才能纳入总成绩排队,否则不予录取。

  5、按学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凡在2008年9月前退休的教师不再招生。

  6、今年每位导师的招生人数最多不能超过4名(含免试生),个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导师因课题需要,需增加招生名额,须经研究生院批准。

  7、单独考试考生(含强军计划单考生)、部队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国防生、按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录取的少数民族在职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方式, MBA联考考生只能录取为自筹、委培两种方式。委托培养的考生,必须事前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所有录取的自筹、委培硕士生均须签定自筹、委托培养协议书。

  10、应届本科毕业生一律不实行委托培养形式,按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为自筹培养。其他考生是否实行自筹经费培养,要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

  8、除本校支教团保送生外,对其他录取的考生,我校今年不实行保留入学资格。

  9、单考生(含强军计划)、MBA考生、统考生的招生名额不得相互调剂使用。强军计划的录取原则是:积极努力,实事求是,在不影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完成计划。今年下达给学院的强军计划名额按1:1比例下达,未录满的强军计划的名额由学校收回上交教育部。

  11、各学院可以从录取考生中选拔部分初试成绩相对较高、复试成绩优异、有较好培养前途且在考生自愿的原则下实行硕博连读,并签定硕博连读协议书。具体名额由学院自行确定,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12、录取结果,包括专业、是否获得奖助金等情况要采取适当方式及时通知考生本人,以便其决定是否同意被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也要及时告知本人。

  四.校内调剂

  1、调剂必须在同一学科门类中进行,跨学科不能调剂。

  2、研究生院按照达到学校基本复试线下发复试名单及考生信息表,学院按差额复试比例划定复试线或复试完毕后,须将未上学院复试线及复试后未被录取考生信息表及时退回研招办,以便这部分考生进行校内调剂。

  3、调剂时,生源有缺额的学院应及时将调剂信息公布在本院网页上,考生根据学院发布的信息进行选择并到学院报名,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后,到研招办领取复试考生信息表组织复试,有表方能复试,避免考生同时在多个学院参加复试,导致学院重复录取,请各学院务必按程序执行。

  4、调剂录取的考生占录取学院的招生名额。

  五.奖助金评定

  研究生奖助金评定执行《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07]18号)文件,新生奖助金评定范围为免试生、保返生、参加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委培生、强军计划及单考生、MBA考生、应届本科国防生等不参加学校奖助金评定。

  六、体格检查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届时,各学院通知考生按时到校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其它事项

  1、各学院务必于4月5日前将所有复试录取的考生名单、复试成绩以及未录取的考生报考材料及时送研招办,以便未录取考生参加校外调剂。

  2、各学院录取时签定的委托培养硕士生协议书最迟在4月15日前由学院收齐后交研招办。

  3、已经录取的免试生、统考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参加今年的就业,应在2008年9月按时入学。如果学院有此类情况发生,将在2009年硕士生招生工作中减少该学院的免试生名额和招生名额。

  4、对拟录取的考生调档工作由各学院进行,可在考生复试时将调档函发给考生本人。

  政审工作由各学院安排实施。按有关规定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学院应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硕士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试题内容和命题教师姓名应对外严格保密,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

  6、为便于监督管理,学校设举报电话和举报箱,电话:029—82668893,电子信箱peiyi@mail.xjtu.edu.cn ,举报箱放置在主楼A座202室。

  八.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内容

备注

3月17日—23日 各学院复试工作准备,通知考生复试;  
3月21日 各学院上报本单位复试方案、外语听力测试办法、招生工作小组名单、专人核查证书原件印签、本学院复试时间安排;  
3月21日8:30 同等学力加试;  
3月24日—31日 各学院(部)安排复试录取工作;  
3月24—31日 全校统一进行综合能力(60分钟)、英语听力(30分钟)、心理测试(30分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月31日前 各学院(部)公布录取名单;  
3月26日—28日上午 复试考生体检。分别在东校区校医院和西校区医学院校医院进行。  
3月31日 上报录取名单报  
4月1日—5日 研招办审查录取名单  
4月3日 未录取考生向外校调剂。  

  九、录取完毕后提交相关材料

  1、所有录取考生的录取名单;

  2、委托培养协议书(少数民族考生须附毕业后到国家规定的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公证书);

  3、录取考生的资格复审表;

  4、录取为MBA同等学力考生毕业证原件;

  5、录取的单考生(含强军计划)的毕业证原件;

  6、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到国家规定的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公证书;

  7、参加复试教师人数(注明职称)。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

  2、西安交通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流程图

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做好2008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http://www.huaue.com  2008年3月21日  来源:华禹教育网

    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做好2008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西交研[2008]14号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08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基本要求

  1、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见附件1。

  2、符合国家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复试分数线见附件中的备注栏。

  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测试、综合面试等,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30%-50%)及复试内容在复试成绩中所占比例,由各学院自定。

  二、复试工作

  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环节,各学院要在认真总结往年复试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公开复试办法,积极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方式,确保复试工作更加科学,使其对选拔合格人才真正起到积极作用。

  1、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内容、复试办法等,并按系或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不得少于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

  2、各学院将上述复试事项确定后,应及时在本学院网页公布,同时将复试具体时间、地点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准确的通知到考生本人;

  3、对于上线考生较多的学院,应严格按照招生人数的120%确定复试人员范围。强军、单考考生达到学校基本复试线者直接进入复试,转专业的考生应在该专业进行复试,校内调剂的考生也应在调剂专业进行复试;

  4、生源有缺口的学院,可从其它学院相应学科门类调剂生源,并且与报考本院第一志愿的考生按照1:1.2的比例一同参加复试。

  5、复试前,学院根据复试名单、信息库等,委派专人再次核查考生的相关报名材料是否合格(应届生为学生证、准考证,往届生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并在资格复审表上签字。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6、凡参加学校综合能力、英语听力、心理测试统一命题考试的学院,须在同一时间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见八),其考试和阅卷工作由学院组织进行。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学院录取时参考,其余部分所占复试成绩比例由学院自行确定。

  7、专业加试科目应严格按08年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进行考试,综合面试内容和形式(含英语口试、实践环节考核等)由各学院自定,每位考生20分钟,面试情况要有记录,并责成专人保管有关资料。

  8、复试中,所有由学院自行命制的试题(含面试题目)及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要参照研究生院有关初试自命题管理规定实施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9、复试成绩(含综合能力笔试、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测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须填在《复试情况表》上和“够线人员名单”上。

  10、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要加强对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和基本技能的考核,全校按照招生目录要求统一对其加试两门基础课程。

  11、推荐免试生、保返生的复试、接收工作已经完毕,本次不再进行复试,直接录取。

  三、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人才。

  2、各学院严格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考生(包含统考生、免试生、单考生、保返生、MBA考生)名单进行录取,录取人数不得突破学校下达的录取计划。

  3、录取时应综合考虑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50%-70%,其余为复试成绩,按总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录取。

  4、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即复试成绩必须合格才能纳入总成绩排队,否则不予录取。

  5、按学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凡在2008年9月前退休的教师不再招生。

  6、今年每位导师的招生人数最多不能超过4名(含免试生),个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导师因课题需要,需增加招生名额,须经研究生院批准。

  7、单独考试考生(含强军计划单考生)、部队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国防生、按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录取的少数民族在职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方式, MBA联考考生只能录取为自筹、委培两种方式。委托培养的考生,必须事前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所有录取的自筹、委培硕士生均须签定自筹、委托培养协议书。

  10、应届本科毕业生一律不实行委托培养形式,按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为自筹培养。其他考生是否实行自筹经费培养,要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 

  8、除本校支教团保送生外,对其他录取的考生,我校今年不实行保留入学资格。

  9、单考生(含强军计划)、MBA考生、统考生的招生名额不得相互调剂使用。强军计划的录取原则是:积极努力,实事求是,在不影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完成计划。今年下达给学院的强军计划名额按1:1比例下达,未录满的强军计划的名额由学校收回上交教育部。

  11、各学院可以从录取考生中选拔部分初试成绩相对较高、复试成绩优异、有较好培养前途且在考生自愿的原则下实行硕博连读,并签定硕博连读协议书。具体名额由学院自行确定,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12、录取结果,包括专业、是否获得奖助金等情况要采取适当方式及时通知考生本人,以便其决定是否同意被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也要及时告知本人。

  四.校内调剂

  1、调剂必须在同一学科门类中进行,跨学科不能调剂。

  2、研究生院按照达到学校基本复试线下发复试名单及考生信息表,学院按差额复试比例划定复试线或复试完毕后,须将未上学院复试线及复试后未被录取考生信息表及时退回研招办,以便这部分考生进行校内调剂。

  3、调剂时,生源有缺额的学院应及时将调剂信息公布在本院网页上,考生根据学院发布的信息进行选择并到学院报名,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后,到研招办领取复试考生信息表组织复试,有表方能复试,避免考生同时在多个学院参加复试,导致学院重复录取,请各学院务必按程序执行。

  4、调剂录取的考生占录取学院的招生名额。

  五.奖助金评定

  研究生奖助金评定执行《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07]18号)文件,新生奖助金评定范围为免试生、保返生、参加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委培生、强军计划及单考生、MBA考生、应届本科国防生等不参加学校奖助金评定。

  六、体格检查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届时,各学院通知考生按时到校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其它事项

  1、各学院务必于4月5日前将所有复试录取的考生名单、复试成绩以及未录取的考生报考材料及时送研招办,以便未录取考生参加校外调剂。

  2、各学院录取时签定的委托培养硕士生协议书最迟在4月15日前由学院收齐后交研招办。

  3、已经录取的免试生、统考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参加今年的就业,应在2008年9月按时入学。如果学院有此类情况发生,将在2009年硕士生招生工作中减少该学院的免试生名额和招生名额。

  4、对拟录取的考生调档工作由各学院进行,可在考生复试时将调档函发给考生本人。

  政审工作由各学院安排实施。按有关规定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学院应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硕士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试题内容和命题教师姓名应对外严格保密,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

  6、为便于监督管理,学校设举报电话和举报箱,电话:029—82668893,电子信箱peiyi@mail.xjtu.edu.cn ,举报箱放置在主楼A座202室。

  八.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内容

备注

3月17日—23日 各学院复试工作准备,通知考生复试;  
3月21日 各学院上报本单位复试方案、外语听力测试办法、招生工作小组名单、专人核查证书原件印签、本学院复试时间安排;  
3月21日8:30 同等学力加试;  
3月24日—31日 各学院(部)安排复试录取工作;  
3月24—31日 全校统一进行综合能力(60分钟)、英语听力(30分钟)、心理测试(30分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月31日前 各学院(部)公布录取名单;  
3月26日—28日上午 复试考生体检。分别在东校区校医院和西校区医学院校医院进行。  
3月31日 上报录取名单报  
4月1日—5日 研招办审查录取名单  
4月3日 未录取考生向外校调剂。  


  九、录取完毕后提交相关材料

  1、所有录取考生的录取名单;

  2、委托培养协议书(少数民族考生须附毕业后到国家规定的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公证书);

  3、录取考生的资格复审表;

  4、录取为MBA同等学力考生毕业证原件;

  5、录取的单考生(含强军计划)的毕业证原件;

  6、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到国家规定的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公证书;

  7、参加复试教师人数(注明职称)。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 请点击查看

  2、西安交通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流程图

 

  3、西安交通大学2008年全国统招硕士生入学资格复审表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中国求学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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