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MBA不接收调入,只调出。
一、本人办理时:
1. 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 接收调剂学校接收函原件(寄往:430072,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A111室,洪主任收)。
二、委托他人办理,或MBA中心办理时:
1. 被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委托他人或MBA中心办理的委托书;
3. 接收调剂学校接收函原件。
4. 如在疑问,请致电:68754991,传真:68762627
武汉大学MBA中心
2008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