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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高招政策 教育考试院权威发布

http://www.qxw114.com      2008-6-11      四川在线      
        受地震灾害影响,今年我省高考进行了相应调整,客观上造成了延考区和非延考区不同的考试和志愿填报时间,也必然带来与往年迥然不同的志愿填报对策。为帮助考生正确把握和理解政策调整情况,计划变化情况,帮助考生和家长分析调整后带来的影响因素,合理填报高考志愿,特推出《高考金版》,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考。
  一、志愿填报时间:看分填报
  高考志愿(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安排在通知考生成绩之后、6月30日前填报,具体时间由各市、州招委确定并公布。
  二、录取批次安排
  我省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分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共六个批次。
  提前录取院校含军队(武警)院校、国防生招生院校、公安院校、教育部直属师范本科院校、空军和民航招飞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和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
  本科第一批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建设院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属重点高校、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高校和专业;本科第三批为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第二批为除本科第一批和第三批之外的普通高校。
  专科第一批为普通本科院校的高职(专科)、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科)和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专业,专科第二批为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高职学院、民办高校和成人高校的普通高职(专科)。
  预科志愿在同批填报。
  对口招生的职教师资班志愿填在本科第一批栏内,高职班志愿填在本科第二批栏内。
  藏文、彝文一类模式本科、专科志愿按所报高校批次同批填报;一类模式预科志愿填在民族本科预科栏内。
  高中中专志愿设置在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志愿卡上,兼报考生可选择填报。
  三、志愿设置
  提前批设置一个本科第一志愿、两个平行的本科第二志愿,一个专科志愿和一个预科志愿,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均设置一个第一志愿、四个平行的第二志愿和两个预科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除预科志愿)内设置四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调配志愿。
  高中中专设第一志愿、第二志愿两个院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四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调配志愿。
  愿意服从学校专业调配的考生,应将该院校志愿的“调配”栏涂黑。未涂的,录取时按不愿调配对待。各录取批次均不设置院校调配志愿。
  各批次只在第一志愿中设置定向志愿。报考定向就业招生学校且愿定向的考生,应填报该校定向专业志愿或将该校的“定向调配”栏涂黑。录取时,若填报定向专业志愿考生的生源不足,学校可调配录取填涂了“定向调配”栏的考生到定向专业。
  报考外语(理)的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的院校或系(科)、专业;报考外语(文)的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的院校、专业;报考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批以外的同科类的普通高校。
  四、志愿填报办法
  条件成熟的试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具体办法另文规定。
  未试行网上填报志愿的市州,仍由考生填涂《四川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卡》(以下简称《志愿卡》),县(市、区)招办用光电阅读机采集志愿信息。
  《志愿卡》由考生亲笔填涂。《志愿卡》所填的院校及专业名称与编码必须准确一致。
  县(市、区)招办或中学组织阅读考生填涂的《志愿卡》后,由县(市、区)招办打印出《四川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以下简称《志愿表》)。考生须在《志愿表》上签字确认。因填涂、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县(市、区)招办要建立完整的信息确认管理流程和办法,要对采集的考生志愿信息进行详细比对校验,并负责进行汇总、整理,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卡)或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的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
  五、评卷
  高考评卷由省招考委统一组织。评卷中,评卷场要根据命题机构提供的答案及评分参考,结合考生答题实际情况,制订评分细则。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加强评卷管理,确保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评卷工作结束后,考生成绩由招生考试机构逐级通知到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
  对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考生,于6月28日前到县(市、区)招办登记。查分结果由招生考试机构逐级通知考生本人。
  在高考录取中,多几分甚至一分往往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因此,众多考生、家长对高考录取加分照顾政策的高度关注就不难理解了。随着高考的结束,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也就成了考生和众多家长关注的焦点。记者根据《四川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对我省今年的高考加分政策进行了一次大搜索。
      A适用于在川招生所有院校加分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下同)奥林匹克竞赛获全国决赛一等奖者加10分,获全国决赛二、三等奖及省赛区一等奖者加5分。
  (1)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名称为: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③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④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⑤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2)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名称为:①全国高中数学联赛;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③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④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⑤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全国一、二等奖者以及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加20分。
  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4、对德智体全面发展,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可享受以下录取照顾政策:
  (1)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国家有关部委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0分;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省教育厅表彰的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加10分,省级优秀学生加20分;
  (3)县(市、区)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公民”考生加10分,市(州)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勇士”考生加15分,省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英雄”考生加20分;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其他突出事迹者,经省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可在20分以内加分。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6、烈士子女加10分。
  7、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以及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艺术体操(女)、武术、射击、射箭、举重、赛艇、皮划艇、摔跤、曲棍球、跆拳道、棒球、垒球、柔道、健美操、无线电测向、定向越野等二十七项运动中的任一项运动成绩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标准,经省统一测试或认定合格,可加20分(具体要求和办法另文规定)。
    B
    适用于省内院校的加分
    1、下列考生报考省内院校,录取时,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线的,向学校投档审录:(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全国三等奖及省一等奖者和“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全国提名奖及省一等奖者加10分。(2)对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艺术尖子考生,经省统一测试,成绩达到优秀的加15分,良好的加10分,合格的加5分(测试办法另文规定)。
  2、对第一志愿(不含征集志愿)报考我省地方属农、林院校(含由农、林院校合并而成的高校)农、林专业的考生可加10分,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3、对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和攀枝花市东区、西区及少数民族聚居区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我省地方属院校录取时加5分,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降分照顾政策,仅取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再累加。
  符合上述政策照顾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关项目照顾政策。
    C
    适用于艺术、体育类文考加分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省教育厅表彰的省级优秀学生加20分。(3)对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经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可享受在20分以内的加 分照顾。(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和烈士子女加10分。(5)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以及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艺术体操(女)、武术、射击、射箭、举重、赛艇、皮划艇、摔跤、曲棍球、跆拳道、棒球、垒球、柔道、健美操、无线电测向或定向越野等二十七项运动中的任一项运动成绩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标准,经省统一测试与认定合格,可加20分(具体要求和办法另文通知)。(6)全省各类艺术、体育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名列全省同类专业前三名的考生,省内院校录取时加20分。 记者 余媛媛

    政策调整
    一个调整:
    推行四个平行第二志愿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设置和录取方式也作出重大调整。除提前批次不变外,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普通专业各个批次志愿由原来的一个第一志愿、一个第二志愿和三个平行第三志愿调整为一个第一志愿和四个平行第二志愿。未完成计划向同批线上未录取考生公开征集志愿。
  调整后的投档办法也有变化。第一志愿仍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的办法投档,按学校确定的调档比例 (一般应在在川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投档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第二步: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平行志愿投档时,各学校的调档比例统一为100%,分数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所学校的投档条件时同时投档。平行志愿只实行一轮投档,不再补投。虽然平行志愿投档比例是100%,但如果报考过程中不注意报考院校的特殊要求,仍有可能被退档!
    一个变化:
    取消艺体本科层次的调配志愿
  2008年四川省招考委取消了艺术、体育本科层次的调配志愿,这意味着艺体考生在本科层次的录取中,只按照志愿依次投档,不再设服从院校调剂志愿。即使高考分数没有上志愿高校分数线,也不会调配到其他没有填报的艺体院校。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中国求学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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